为进一步优化我校餐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与多样性,现将学校食堂部分档口、水果摊位及铺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经营方。我们诚挚欢迎有意愿者踊跃参与。
一、准入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餐饮服务的相关政策。
2.近3年内无违反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劳动用工、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及其它不良行为记录。
3.能够正确理解学校餐饮服务宗旨,有为师生提供良好服务的意愿,具有服务育人意识。接受并配合学校及政府职能部门落实相关要求。
4.了解餐饮服务的相关法规政策,熟悉食品制售操作规程,具备食品制售安全、卫生等方面的管理常识及管理能力。
5.同等条件下,有学校餐饮经营经历者优先。
二、遴选须知
(一)经营方面
1.经营期限:本次遴选经营期限为四个学期( 年 月至 年 月)。
2.经营项目:遴选前一日将经营项目报给学校食堂与商服管理科,不得与食堂现有项目类同(见附件1),未报项目者不得参与。
3.管理费:万元起价,每年管理费以最终遴选成交价确定。
(二)食品与安全方面
1.食材采购:大米、豆油等主食材学校统一采购。
2.食品留样:经营者自备食品级保鲜盒,自行餐餐留样,每样不少于150g,留样两份。
3.报告与证件:档口自行采购的食品、调料等,需索要检测报告及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等,以备学校和食药监等政府职能部门检查监督。
4.进货台账:按进货票据建立进货台账,便于食品安全追溯。
5.环境卫生:档口按要求进行常态化的卫生保洁、环境消杀、“四害”防除,并做好记录,每年假期清理排烟管道。
6.证件与装修:遴选成功后,按学校要求取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健康证等,按消防要求的标准装修,检查合格后方可开业。
(三)费用方面
1.洗碗间装修:共用一个洗碗间,费用均摊。
2.保洁费用:每月按保洁实际人数均摊。
3.水电及管理费:按表数收取,公用水电费均摊。
4.天然气费用:包括燃气、炉具及各项检查费用。
5.学生餐保险费用:根据每年学生就餐人数投保,费用均摊。
6.管理费:一项一案,一事一议。
(四)其他事项
1.消防设备:档口要在加工间、售卖间等独立使用的场所内自行配置符合现场消防要求的设备、设施。
2.不可抗力:发生不可抗力因素且不具备经营条件时,剩余经营时间少于2个月不延期,大于2个月按实际停业时间延长。
3.任务完成:及时完成食药监局及学校的任务,配合学校管理。
三、遴选方式
经营项目学校审核合格后,经营者可参与遴选。遴选时,将遴选金额写在纸上,密封于信封内,统一交给主持人。学校派相关人员参与遴选,当场唱标并宣布结果。
四、参与遴选携带材料
参与遴选者需自带身份证、遴选价格说明、经营产品及价格清单等材料备查。
五、遴选时间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长春市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金汇大路与金丰大街交汇
联系人:韩老师:13844870122 张老师:15704455669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5年7月10日
供稿单位:后勤保障处
文稿撰写:王鹏硕
初审:张 勇
复审:韩立军
终审:毕成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