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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委员会部门介绍及工作职责

来源:共青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委员会 发布时间: 2024-01-05 20:43 点击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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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委员会在校党委和团省委的直接领导下,负责领导组织全校共青团工作。校团委下辖6个基层团委(团总支),设有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各一名,下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等部门。同时校团委指导校学生会、学生社团、大学生新媒体运营中心、大学生艺术团、青年志愿者协会等学生组织。校团委的基本任务是:依照《团章》和团省委共青团工作条例,围绕学校党政中心工作,坚持立德树人的宗旨,教育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积极开展共青团思想政治引领、团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创新创业实践、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等活动,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勤奋学习,积极实践,奋发成才。

具体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及共青团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风建设、制度建设、意识形态和安全稳定工作。


2.根据团省委、团市委和学校党委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制定全校共青团工作的总体思路,制定中长期工作规划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并进行组织实施。


3.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发挥团组织的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先锋作用。团结教育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听党话,跟党走,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4.围绕中心工作,服务学校大局。扎实做好政治引领、服务青年、改革创新、从严治团等工作。


5.抓好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团组织生活、团员发展、团费收缴等各项规章制度,提高“三会两制一课”实效。开展“青马工程”培训,做好“入党推优”工作。


6.指导团的基层组织开展工作。做好团组织关系接转、新团员发展等工作。


7.推进全面从严治团。开展团员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团纪律,对违反团纪的团员按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给予处理。


8.服务青年成长成才。组织和带领团员青年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第二课堂活动和劳动教育活动,促进校风学风建设,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指导学院(部)开展大学生第二课堂及社会实践、劳动教育等学分认定工作。


9.贴近青年,服务青年,维护青年权益,成为学校密切联系学生的桥梁纽带。


10.做好团的各项宣传工作。形成线上线下深度融合的工作模式,建设、运营、管控团属传统和新媒体宣传阵地。


11.指导校团委办公室、校学生会、青年志愿者协会、大学生艺术团等学生组织、社团开展工作。


12.关心青年团员成长,做好专职团干的管理和考核。


13.做好团委有关文件、材料的整理、归档和固定资产的登记、管理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团内外的联络和接待工作。


14.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