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考专业清单(2021年)>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基本规范(2021年)>的通知》(教职成厅〔2021〕2号)要求,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进行了调整,结合我省公布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2023版)》的各专业课程,省教育考试院研究制定《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暂行),现将免考通知发给大家。
一、办理免考要求
1.免考所需材料
①用学历证书申请免考需要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成绩单》原件,《成绩单》是由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内容完整、清晰且加盖公章
②用等级证书申请免考的考生,需提供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原件。
二、 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提交的证书和成绩单认真审核,凡有伪造、涂改和提供假证明材料者,一经查证,即取消免考资格,并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给予相应处理,视情节轻重可同时给予停考一至三年,或者延迟毕业时间一至三年的处理,停考期间考试成绩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