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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变更办公电话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5-02-10 16:53 点击数:0

各院部、各单位:

根据学校工作安排,2025年2月10日起学校相关办公室启用新的办公电话,现将联系方式公布如下:

序号办公室新办公电话号码
1

学校办公室

0431-81806111
2学校办公室0431-81960290
(传真)
3招生办公室0431-81960279
4招生办咨询热线0431-85832666
5招生办咨询热线0431-85827999
6安全保卫处0431-81967110

原办公电话自2025年2月10日起将全面停用,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长春东方职业学院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