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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简介

来源:招生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4-01-23 13:02 点击数:0


一、部门简介

为深入贯彻全国职业教育大会精神,落实《教育部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推进技能社会建设的意见》(吉政发〔2021〕28号)、《关于加快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吉办发〔2021〕37号)和全国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高职高专院校招生工作的精神,深入推进学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切实做好学校招生工作。本处室主要负责学校各类别的普通专科招生计划的编制、申报、录取及招生宣传和迎新服务等工作。多年来,招生办全体人员团结奋进,以奉献为前提,以服务为宗旨,以高度的工作热情服务于全国各地考生。

二、工作职责

1. 熟悉和掌握国家招生政策法规,起草有关文件,建立健全学校招生工作制度;

2. 根据近年来生源及各专业录取及报到情况,结合学校各专业学生实习就业情况,对各省份科学、合理投放各专业招生计划;

3. 根据国家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编印年度招生简介,对新生的资格审查、数据统计等相关事宜;

4. 制定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宣传时间、步骤、范围、宣传的方式等),确保招生计划的完成;

5. 负责各省份录取时间及招生相关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

6. 组织实施录取工作,包括档案调配,计划控制,材料审查、上报数据,寄发录取通知书;

7. 协助学校各部门做好新生入学报到工作;

8. 负责各类招生文件的上报、下发和各项工作文件的整理归档;

9. 负责联合办学学校各专业招生计划的落实;

10. 完成学校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部门领导介绍

王鹤逸 中共党员 招生办主任 助理研究员 双师型教师

获得荣誉:

2011年、2012年、2013年、2014年、2015年分别评为“先进个人”。

2018年评为“优秀教育工作者”荣誉称号。

2021年受聘为“创新创业导师”。

2022年评为“抗疫先进个人”。

工作职责:

1. 在校长领导下,做好学校的招生及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做好校长的帮手和参谋,起到承上启下的作用。认真做好、做到、全方位的工作与服务。

2. 在校长领导下,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具体安排、实施、检查、监督和落实。

3. 全面负责招生办工作,统筹协调招生办各岗位工作。

4. 根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从学校实际出发,提出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与实施办法。制定招生管理工作的方案和措施。组织制定招生管理工作的有关规章制度。

5. 组织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和分省生源计划。

6. 负责制定学校年度招生章程。

7. 组织专科各批次招生录取工作。

8.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迎接新生工作。

9. 负责起草学校年度招生总结和招生办工作总结。

10. 负责处理招生中的问题,组织开展招生调研工作。

11. 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培训工作。

12. 负责组织招生宣传工作(包含提出招生宣传方案、选派招生宣传人员、编印招生简介等宣传材料)。

13. 组织完成各项文件的编写与报送工作。

14. 完成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