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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每周会议安排》管理办法

来源:学校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3-10-10 10:40 点击数:0

为科学有序地安排学校各种会议,方便工作,实现会议通知的快捷准确,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每周会议安排》管理办法。

一、《每周会议安排》是安排由校领导主持召开,由多个单位参加,规模较大的会议。

二、《每周会议安排》办理程序。由会务单位填写《每周会议安排申请表》,向学校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申请表至少在会议召开前一周的周五11:30之前上报学校办公室秘书办公室。各会务单位的会议申请,经学校办公室统一协调审批后,在学校校园网《每周会议安排》中对全校公布。

三、已经在校园网上公布的会议,原则上要严格按照会议安排中的有关时间和地点执行,会议如有变动,要由会议提出部门通知有关人员。

四、《每周会议安排》表中未安排的会议,原则上不另行安排。如因特殊原因,确需召开的临时性全校会议,需向学校办公室说明情况,得到批准后方可开会。

五、《每周会议安排》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毕成国  地点:2A307 电话:81636259



附件:附件: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每周会议安排》申请表.doc

                      


                      学校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