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教是保障教学质量、促进师生互动交流的重要环节,也是学生作为受教育者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本学期评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及时间
1. 评价范围:学校开设的所有课程(理论课、实训课等)均可通过学习通系统进行评价。
2. 评价时间:评价系统于12月6日开放,并于12月20日关闭。
3. 评价方式:学习通-应用中心-长春东方职业学院-学生评教。
二、参评人员
有课程安排的全体学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学生按时评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工作。
2.学生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并在建议栏中提出对课程或教师的真诚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
3.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严格保密,学生个人评价的具体内容及身份信息不对任何人公开。
四、联系人
有关课程评教工作的未尽事宜请联系学校教务处。
联系人:金婧
联系电话:18643579877
评教是以学生视角审视教师的教育教学行为,是多维度评价教育的重要环节,便于学校和老师及时掌握学情、了解学生的学习需求和教师的教学现状。通过此次评教活动的开展,能够深入了解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工作状况,有效促进教师的教学改进和提高,达到教学相长,并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