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学校办公室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发生,根据《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保密管理制度汇编》制定本办法。
一、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政综合协调部门,为学校重点保密工作部门,学校办公室保密室是保密工作要害部位。
二、学校办公室全体人员要在校保密委员会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实施办法》《长春东方职业学院保密管理制度汇编》以及上级有关保密工作文件精神,增强保密意识,严守保密纪律。
三、学校接收的各类文件应按规定由文件管理人员专柜统一管理,传阅时由文件管理人员按批阅范围专人负责传阅,管理人员不得擅自扩大传阅范围和传达对象。
四、学校印制的各类文件应按照国家及学校公文处理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印制份数,不准应私人要求多印、多留。
五、秘级公文不得随便带往公共场所或家里,因工作需要携带秘级公文外出的,需经有关领导批准,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六、涉密材料不得散放,必须存放保密柜中;不得随意让非管理人员翻阅各类公文及其他内部资料。
七、认真做好文件的清退工作,对秘级文件要及时清退,对因工作需要留存的秘级要及时立卷、归档。拟销毁涉密文件、资料要登记造册,由保密委员会办公室集中销毁。
八、对报废的涉密硬盘、光盘、优盘等,严格按照《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涉密载体销毁保密管理规定》进行销毁。
九、收发传真、复印材料要履行登记手续,涉密文件和材料的打印、复印、传真,要按照《长春东方职业学院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和《长春东方职业学院涉密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制度》执行。
十、涉密计算机不得接入计算机互联网,涉密材料的打印只能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打印机,要根据保密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避免泄密。
十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